(总酯量) 按酯测定法(OT-18)中方法一测定。所取试样量为1.4g。计算中的当量因子(e)取99.15。
Adl 0.5mg/kg(FAO/WHO,1994);
LD
506.8g/kg(大鼠,经口)。
FEMA(mg/kg):软饮料3.4;冷饮4.2;糖果7.5;焙烤食品9.7;布丁类0.71~3.7;胶姆糖6.9~600。
适度为限(FDA§172.515,2000)。
添加剂中文名称
允许使用该种添加剂的食品中文名称
添加剂功能
最大允许使用量(g/kg)
最大允许残留量(g/kg)
乙酸香茅酯
食品
食品用香料
用于配制香精的各香料成分不得超过在GB 2760中的最大允许使用量和最大允许残留量
化学性质
无色液体,呈强烈玫瑰香气,并带杏子果香,颇似柠檬油。沸点229℃,旋光度[α]
D-1°15’~+2°18’。混溶于乙醇和大多数非挥发性油,不溶于丙二醇、甘油和水。
天然品存在于香茅油、香叶油等20多种精油中。
用途
GB 2760--1996规定为允许使用的食用香料。主要用于调制玫瑰、薰衣草、苹果、香蕉、杏和柑橘等型香精。也用于蛋黄酱、沙拉调料和沙司等中。
用途
用于配制玫瑰、薰衣草等日化香精
用途
是玫瑰型、香石竹型中的清甜协调香气。可少量用来增甜桂花、薰衣草、紫丁香、铃兰、莲花及牡丹花型香精。在香叶、防风根、素心兰、香柠檬、柑橘、占龙等非花型及醛香型香精中,亦可赋予新鲜、甜香、果香香韵。可微量用于食用香精中,如苹果、杏子、香蕉、柚子、柠檬等。
用途
常用于各种人造花精油中,能增加甜味。其它如玫瑰、康乃馨、薰衣草等香精调合进也用使用。质量相当稳定,不会变色。
生产方法
天然存在于玫瑰油、香叶油、锡兰产的香茅油中。合成法制备可由香茅醇、乙酐、无水醋酸钠依常法酯化,产率为香茅醇85%左右。
生产方法
由香茅油或香叶油用真空分馏法单离而得。
由香茅醇与醋酐直接乙酰化而得。
类别
有毒物品
毒性分级
低毒
急性毒性
口服-大鼠LD50:6800毫克/公斤
刺激数据
皮肤-兔子500 毫克/24小时 轻度
可燃性危险特性
易燃;加热分解释放刺激烟雾
储运特性
库房通风低温干燥
灭火剂
干粉、泡沫、砂土和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