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气相色谱法(GT-10-4)中用非极性柱方法测定。
作为香料可安全用于食品(FDA,§172.515,2000)。
FEMA(mg/kg):饮料13;冷饮11;糖果31;焙烤食品8.0;胶姆糖170。
添加剂中文名称
允许使用该种添加剂的食品中文名称
添加剂功能
最大允许使用量(g/kg)
最大允许残留量(g/kg)
甲酸戊酯
食品
食品用香料
用于配制香精的各香料成分不得超过在GB 2760中的最大允许使用量和最大允许残留量
化学性质
无色至淡黄色液体,呈水果香味。熔点-73.5℃,沸点128~130℃,闪点27℃。难溶于水(0.3%/20℃),混溶于乙醇、乙醚。有麻醉性。
天然品存在于苹果等中。
用途
GB 2760--1996规定为允许使用的食用香料。
生产方法
甲酸与正戊醇在硫酸催化下酯化后,中和、精馏而得。
正戊醇与一氧化碳在高压下反应而得。
类别
易燃液体
毒性分级
低毒
急性毒性
口服- 大鼠 LD50: > 5000 毫克/ 公斤; 皮肤-兔子 LD50: >5000 毫克/公斤
刺激数据
皮肤-兔子 500 毫克/24小时 轻度
可燃性危险特性
遇明火、高温、氧化剂易燃; 燃烧产生刺激烟雾
储运特性
库房通风低温干燥; 与氧化剂分开存放
灭火剂
干粉、干砂、二氧化碳、泡沫、1211灭火剂
职业标准
STEL 10 毫克/ 立方米